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近日,安岳法院邀请政协委员共同见证、参与、监督一起执行案件办理,使政协委员近距离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助推司法公正更加可视可感。
2020年 6月 28日,卢某、林某夫妇作为借款申请人,林某父母作为担保人向银行出具《个人借款申请书》,载明:卢某向银行申请借款 13万元,其妻子林某出具《共同债务人还款承诺书》认可卢某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林某父母自愿以其位于安岳县周礼镇的住房为卢某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同年 7月 30日银行依约向卢某发放贷款 13万元。卢某依约付息至 2021年 5月 20 日,截至 2022年 3月 21 日,卢某累计拖欠利息 12161.95元,经银行多次催告,卢某仍不履行义务,为保护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对林某父母名下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卢某等人进行执行约谈,对其逾期未履行还款承诺的行为充分释法析理,卢某等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因无力偿还借款,愿意拍卖抵押的房屋,并承诺在后续工作中将配合法院腾退房屋,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抵押的房屋处张贴公告,告知房屋使用人及时行使权利。
下一步,安岳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通过“亲历、见证、监督”的方式,促成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