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
当事人信息 | ||
原告(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原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参股£)民营£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 无£ | |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话 |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 是□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 | |
被告(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
被告(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参股£)民营£ | |
第三人(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
第三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参股£)民营£ | |
诉讼请求和依据 | ||
1.本金 | 截至 年 月 日止,尚欠本金 元(人民币,下同;如外币需特别注明); | |
2.利息 | 截至 年 月 日止,欠利息 元; 计算方式: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 否£ | |
3.是否要求提前还款或解除合同 | 是□ 提前还款(加速到期)□/解除合同£ 否□ | |
4.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 是□ 内容: 否□ | |
5.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 是□ 明细: 否□
| |
6.其他请求 | ||
7.标的总额 | ||
8.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
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 ||
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 有□ 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 | |
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已经诉前保全: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否□ 申请诉讼保全:是£ 否□ | |
事实和理由 | ||
1.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 | ||
2.签订主体 | 贷款人: 借款人: | |
3.借款金额 | 约定: 实际提供: | |
4.借款期限 | 是否到期: 是□ 否£ 约定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5.借款利率 | 利率□ %/年(季/月)(合同条款:第 条) | |
6.借款提供时间 | 年 月 日, 元 | |
7.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按月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季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其他□ | |
8.还款情况 | 已还本金: 元 已还利息: 元,还息至 年 月 日 | |
9.是否存在逾期还款 | 是□ 逾期时间: 至今已逾期 否□ | |
10.是否签订物的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 是□ 签订时间: 否□ | |
11.担保人、担保物 | 担保人: 担保物: | |
12.是否最高额担保(抵押、质押) | 是£ 否£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 |
13.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 是□ 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 否□ | |
14.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 是□ 签订时间: 保证人: 主要内容: 否□ | |
15.保证方式 | 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
16.其他担保方式 | 是□ 形式: 签订时间: 否□ | |
1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 ||
18.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民事答辩状
(民间借贷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
案号 |
案由 | |||
当事人信息 | ||||
答辩人(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 |||
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控股£参股£) 民营£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 无£ | |||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联系电话 |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 是□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 | |||
答辩事项和依据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 ||||
1.对本金有无异议 | 无□ 有R 事实和理由: | |||
2.对利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3.对提前还款或解除合同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4.对担保权利诉请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5.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6.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7.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8.答辩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
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和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 ||||
1.对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2.对签订主体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3.对借款金额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4.对借款期限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5.对借款利率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6.对借款提供时间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7.对还款方式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8.对还款情况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9.对是否逾期还款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0.对是否签订物的担保合同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1.对担保人、担保物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2.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3.对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4.对是否签订保证合同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5.对保证方式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6.对其他担保方式有无异议对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7.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 无□ 有□ 事实和理由: | |||
1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 无□ 有□ 内容: | |||
19.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实例:
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 ||
当事人信息 | ||
原告(自然人) | 姓名:沈×× 性别:男£ 女R 出生日期:1985年5月25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村下村×组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R 姓名:李×× 单位:福建省惠安县×法律服务所 职务:法律服务工作者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R 特别授权 £ 无£ | |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联系电话 | 地址:惠安县×××路1号 收件人:李×× 联系电话:×××××××× | |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 是R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电子邮箱XXX@QQ.COM 其他 否□ | |
被告(自然人) | 姓名:董×× 性别:男R 女£ 出生日期:1955年5月25日 民族:汉族 工作单位:无 职务:无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惠安县 住所地: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村下村×组 | |
诉讼请求和依据 | ||
1.本金 | 截至 2023年 2月10日止,尚欠本金590065元(人民币,下同); | |
2.利息 | 截至2023年2月10日止,欠利息46261.85元;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R 否£ | |
3.是否要求提前还款或解除合同 | 是□ 提前还款(加速到期)□/解除合同£ 否£ | |
4.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 是R 内容: 否□ | |
5.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 是R 费用明细: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已实际发生为准) 否£
| |
6.其他请求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
7.标的总额 | 636327元(暂计至2023年2月10日) | |
8.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借款合同》第3条、第8条等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 |
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 ||
1.有无仲裁、法院管辖约定 | 有R 合同条款及内容:第15条 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无£ | |
2.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已经诉前保全: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否R 申请诉讼保全:是R 否£ | |
事实和理由 | ||
1.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 | 2019年7月16日,在原告所在地签订《借款合同》 | |
2.签订主体 | 出借人:沈× 借款人:董× | |
3.借款金额 | 约定:10万元整 实际提供:10万元 | |
4.借款期限 | 是否到期: 是R 否£ 约定期限:2019年 7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 | |
5.借款利率 |
利率R 10 %/年(季/月)(合同条款:第 3条)
| |
6.借款发放时间 | 2019年7月16日,银行转账10万元 | |
7.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还本R 按季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其他□ | |
8.还款情况 | 已还本金:0元 已还利息:0元,还息至 年 月 日 | |
9.是否存在逾期还款 | 是R 逾期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起诉时已逾期100天 否□ | |
10.是否签订物的担保(抵押、质押)合同 | 是□ 签订时间: 否R | |
11.担保人、担保物 | 担保人: 担保物: | |
12.是否最高额担保(抵押、质押) | 是£ 否R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 | |
13.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 是□ 正式登记□ 预告登记□ 否R | |
14.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 是£ 否R | |
15.保证方式 | 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R | |
16.其他担保方式 | 是□ 形式: 签订时间: 否R | |
1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 ||
18.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附页 |
具状人(签字、盖章): 沈×
日期: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