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安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促成10万元案款当场全部履行,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李某多次向法院和执行法官致谢。
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两人合伙在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做某水电安装工程。2023年2月,经双方协商、结算后,李某退出合伙,王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王某欠李某工程投资款30000元、工资30000元及补贴40000元,共计100000元。”后王某未按时给付欠款,李某将其诉至法院。因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经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安岳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王某拒不申报财产,拒绝协商解决问题,法院遂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间,执行干警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王某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面对重重执行难题,法院尝试查询王某名下财产,经查询,王某名下有房产,法院立即查封其房产并移送司法评估。在挂网拍卖之前,执行法官再次联系王某,向王某明法析理,告知其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司法强制后果,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说,王某表示愿意偿还欠款。5月29日,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王某将10万元现金交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该案顺利执结。
安岳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执行举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有力回应申请执行人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