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安岳法院组织召开四川省资阳市欣鑫油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成员、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债权人参加会议。
债务人欣鑫公司于2004年4月26日成立,主要从事食品及农产品销售、运输,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债权人资阳市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安岳法院于2023年3月3日依法裁定受理欣鑫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在债权人会议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读了欣鑫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随后,破产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表决规则,全体到会债权人对《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此次会议现场井然有序,各项议程有条不紊进行,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为后续清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安岳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稳慎审理,最大限度发挥破产审判制度优势,保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挽救困境企业,盘活闲置资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婉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