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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法院“离婚冷静期”制度入选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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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31 11:18:16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35个典型案例,其中,安岳法院在全国首创“离婚冷静期”制度,其创新成果被吸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案例入选。

安岳法院于2016年创立资阳市首个家事少年审判庭,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优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审理机制。2017年,针对冲动型离婚频发的客观实际,在全国首创“离婚冷静期”制度,发出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对其进行专题报告,荣登《法制日报》“2017年度政法机关创新指数排行榜”,在全国法院系统中排名第二,为四川省唯一上榜法院。2018年,安岳法院联合县民政局成立家事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室,实现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发出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提示书》,打造家事诉讼立案室2021年,离婚冷静期被我国首部《民法典》吸纳,安岳法院再度联合县民政局推出离婚冷静期操作规程(试行),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和平台,合力推进《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落地”。

截止目前,安岳法院已向28件诉讼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其中7件和好、17件撤诉,成功率达82%以上。安岳法院与安岳县民政局联合向78对登记离婚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提示书》,成功率达70%以上。安岳法院将持续以立法目的为导向,牢固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达到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

(林茹雪)


责任编辑:安岳县法院管理员